甘肃省医保局医管处负责人柳晓林到省人民医院调研DRGs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 2019-03-06 点击数:3093 编辑:甘肃大病保险信息网
3月6日上午,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柳晓林一行到省人民医院调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省人民医院医保处陈秀春处长、质控处孟永洁处长及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调研。
孟永洁介绍了省人民医院试点推动概况,从DRGs的探索应用、医疗服务评价、如何搭建同质可比单元以及DRGs应用遇到的难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她说有三点需要关注:一是试点之前我们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建议省级管理部门开展全省DRGs试点之前,一定要摸清情况,未雨绸缪,做好顶层设计,建议全省使用同一个分组器,搭建区域同质可比单元,这样才能在同级医疗间、专业之间去比较分析,使医院决策层看到自己在某一专业、某一个组处在全省什么位置为提高专科能力提供决策参考;卫健部门通过数据指标综合分析掌握哪些疾病外转率高,哪些疾病集中在哪些医院治疗,进而在人才资源配置上进行调整优化;医保部门根据区域内医院间比较、组间比较、费用比较,为下一步DRGs付费改革试点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在同一区域选择哪些医疗机构参与试点。建议选择病案管理、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参与,进入试点的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必须规范,如果医院病案首页不规范,则会影响数据质量,导致结果不准确。三是对疾病分类编码和临床诊断名称要统一。基于目前的现状,允许各家医疗机构根据疾病诊断分组标准的差异,做出不同选择,但各家医疗机构增补的疾病名称和编码要一致。四是要DRGs试点工作要靠政府部门去推动,医院单方面的力量是限制的,引导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建议医保部门统一规划和部署。
柳晓林表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关键环节,DRGs支付方式已经形成了各方共识,对推动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精细化管理,实现费用控制、绩效评价提供了客观依据。省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的三甲医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探索和尝试建立DRGs体系,为全省启动DRGs支付方式试点工作提供了范本,树立了榜样。省医疗保障局成立后,这项工作也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希望通过部门的配合、医疗机构的支持,共同推进DRGs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我们鼓励省级三甲医院主动去推动、去探索,也支持第三方通过市场自主行为去合力推动DRGs,我省也将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市作为DRGs试点国家级联系点,积极推动工作。
负责DRGs试点技术支持的工程师从分组特点、分组合理性、数据统计分析、智能监控等进行了现场演示和讲解。 参与调研的其他同志就数据质量、智能审核、疾病分类、医疗评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