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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通知(甘卫扶贫发〔2018〕425号)
对未按分级诊疗规定,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疗机构应首先告知患者相关政策,如患者仍坚持在该医疗机构诊疗,则由该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写出书面材料并签字后,住院缴纳押金,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优惠政策,由患者本人全额支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标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98号)规定执行。 -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
城乡居民大病险的相关内容你都了解吗
城乡居民大病险,它是一项补充医保的报销制度,居民可以在不额外交纳保费的情况下,经过基础的医保报销之后,再次给予报销,有效的减轻居民们的就医压力。 -
2018年甘肃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率是多少?去哪报销?哪些情况不能报销?
2018年5月,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8版)》。《方案》提出,城乡参保居民入院时向医院提交参保证明、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出院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本《方案》自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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